六安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2018年市直部门预算的批复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扶贫办发布时间:2018-01-29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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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2018年

市直部门预算的批复

 

六安市扶贫办:

2018年市直部门预算已经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给你部门(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1.组织收入预算。2018年,你部门组织收入预算为0万元。

2.可支配收入预算。2018年,你部门收入预算总数为25379.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379.38万元。

3.综合支出预算。2018年,你部门支出预算总数为25379.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47万元,项目支出25189.91万元。

二、2018年部门预算执行有关要求

一要依法组织收入,确保应收尽收。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积极组织各项非税收入,既不扩大范围,也不降低标准,并按照规定的科目、级次、缴交方式,及时足额上缴市财政。对使用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市财政将根据非税收入情况下达用款计划。为保持财政收支平衡,若预算执行中出现短收,市财政将相应调减部门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对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按照预算法规定,当年一律不得安排使用。对执收单位隐瞒收入、不按规定纳入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经查实后全额上缴财政,并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要严格执行预算,加快支出进度。各部门应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工作计划,认真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基本支出按序时进度申报使用,项目支出按项目实施进度申报使用。对尚未细化的项目预算,各部门应在5月底前完成细化方案,市财政部门审核后会同相关部门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各部门应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提出支付申请,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属于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支出,严格按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执行。各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之间和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之间不得随意调剂,确需调整的,须按规定报批。原则上,6月底前各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应不低于50%,11月底前支出进度应不低于90%。市财政将按月通报预算执行情况,并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

三要及时批复预算,加强资金管理。各部门要在2018年1月26日之前批复所属单位预算,并将批复文件抄送市财政部门。部门预算批复表为部门预算软件1.0中的2018年预算下达表(附件1)。各部门要落实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预算执行责任制度,完善内控机制,将责任落实到岗,任务落实到人;要监督指导所属单位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四要按时公开预算,提高资金效益。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部门和信息外,各部门应在1月29日前,按照预算信息公开规定,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部门门户网站等方式公开本部门预算。各部门应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预算管理,确保完成市财政部门批复的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各项绩效目标(附件2),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部门将选取部分重点项目、部门开展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18年市直部门预算批复表

2.2018年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

 

                            

  2018年1月15日


附件:扶贫办2018年预算批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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